各園區、鎮(街道),區各部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疫情發展變化,主動作為、靠前服務,采取精準有效措施,減輕企業負擔、降低生產成本、穩定人員就業、保障要素供給,積極幫助全區廣大中小企業樹立信心、減少損失、渡過難關,切實貫徹落實好《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政策意見》,全力保持全區經濟平穩運行,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金融信貸和財政支持
(一)強化中小企業信貸服務。建立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名單,對區內重要醫用或生活物資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和個性化的金融服務,滿足企業資金需求。完成組建財政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3億元、擔保金額30億元,切實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組織財政性資金,2月20日前兌現到期的招商優惠政策,確保政府部門、政府平臺公司、國有企業賬款清償率達100%,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責任部門:財政局、經發局,完成時間:2月20日前)
(二)穩定中小企業信貸供給。加強與金融機構對接,充分發揮科技貸、韓園貸等金融渠道以及東方擔保公司等平臺作用,對2-5月份中小企業到期貸款,協調金融機構做好續貸服務,確保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或續貸,確保2020年全區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責任部門:經發局,完成時間:4月底前)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加大與國開行、農發行、進出口銀行三家國家政策性銀行以及新韓銀行的對接力度,解決融資貴的問題。鼓勵支持銀行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對關系國計民生重點領域和受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責任單位:經發局,完成時間:3月底前)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四)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減免3個月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責任單位:稅務局,完成時間:4月中旬前)
(五)緩繳社會保險。支持中小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2、3、4三個月分別推遲至8、9、10三個月繳納,由區經發局提供符合條件中小企業名單至稅務、人社部門,直接延緩繳費,減少中間環節。(責任單位:稅務局、組織部(人社局)、經發局,完成時間:3月底前)
三、實施穩崗就業政策
(六)實施援企穩崗政策。落實區“六補一免”促進和穩定就業的激勵政策,穩定和吸引職工就業。(責任單位:組織部(人社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七)鼓勵網上招聘人才。用好“鹽城經開區人才”網絡招聘平臺,為區內企業提供網絡平臺招聘服務,對新錄用人員給予每人1200元上崗補貼,全力滿足企業用工需求。(責任單位:組織部(人社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八)強化職工培訓。用好職業技能提升專項經費,對接企業需求,免費開展精準培訓,提升職工技能。(責任單位:組織部(人社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九)支持困難企業。對未裁員和裁員率符合條件的企業,返還50%失業保險費。(責任單位:組織部(人社局),完成時間:2月20日前)
四、強化重點企業扶持
(十)強化對生產疫情防控用品企業扶持。支持區內口罩生產企業東爾服飾新增租賃設備50多臺,財政補貼30%租賃費用,提高日產能近2萬只,有效緩解復工企業口罩需求難題。(責任部門:經發局、財政局,完成時間:2月8日前)
(十一)強化對服務行業中小企業扶持。全面摸排服務行業中小企業受損情況,按受損程度,給予貸款貼息等扶持。(責任單位:經發局、財政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十二)強化對物流企業扶持。對區內承擔防疫物資運輸企業—捷順國際物流公司,提供通行辦理上門服務,落實好市有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住建局、財政局、公安分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十三)強化對農副產品企業扶持。支持老周食品、育森農業科技、東海糧油等農副產品生產企業復產,保障市民“米袋子”“菜籃子”等農副產品供應。(責任單位:社事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五、服務企業持續發展
(十四)減免中小企業租金。對涉及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政府管理物業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個月租金。(責任單位:財政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十五)強化企業信用修復。對因疫情影響出現的失信行為,搭建專門的工作班子,對確因疫情影響企業訂單完不成或產品交付不及時等情形,不予上傳市信用平臺,三天內反饋企業,確保不因疫情產生一家失信企業。啟動建立開發區信用平臺,強化信用關愛,規避因疫情造成的企業失信風險。(責任單位:經發局,完成時間:2月8日啟動)
(十六)深化服務企業“雙向選擇”。認真落實市“服務進萬企”活動,結合我區實際,實行企業選干部、干部選企業的“雙向選擇”,2月20日前完成對區內工業企業全部落實干部定向掛鉤。(責任單位:經發局、組織部(人社局),完成時間:2月20日前)
六、其他事項
(十七)簡化兌付中小企業政策程序。對符合享受本實施意見支持政策條件的中小企業,相關政策按照先兌付資金、后審核批準的程序辦理。(責任單位:財政局,完成時間:2月底前)
(十八)適用范圍。受疫情影響的區內所有企業,均可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十九)強化監督落實。區紀工委監察工委按照“十個必須”要求,對各單位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進行監督,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追責問責。
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2月7日